着力推进农村二次改水 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发布时间:14-02-24 字体:【  】  【关闭窗口】

近几年,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力度,但随着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规定相继颁布实施,我市农村生活饮用水现状与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以及农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饮用水安全要求比,仍存在差距,部分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是水源选择未经科学论证,水源保护措施没有落实。我市农村水厂多是以地下水为水源,水厂选址也不符合卫生规范,水源选择缺少科学论证和卫生学评价,没有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水源水质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二是水厂设施设备简陋,水质处理工艺不符合规范要求。我市农村水厂大多没有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针对性的水质净化处理工艺,没有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不能有效防范水源污染和管网二次污染造成的健康危害。三是水厂卫生管理措施缺失,卫生安全风险高。我市农村水厂大多承包或出售给私人经营。经营者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水厂管理经验,水厂的卫生管理体系不健全,缺少水质检验分析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不能开展水质自检和对供水管网进行必要的维护。四是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覆盖率低,不能及时发现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目前,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有240个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点,每年枯、丰水期分别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检测指标20项。监测网点的覆盖率仅占我市农村水厂22%,检测项目不全,水质监测的频率低,不能全面、准确地掌握农村水厂水质状况,难以及时发现并消除农村饮水卫生安全隐患。生活饮用水卫生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集中式供水的卫生安全关系到供水范围内的所有饮用人群的健康。从我市农村水厂的管理现状看,一旦发生水源水质污染或管网二次污染事故,必将导致严重的群体性健康危害。为保证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建议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农村改水力度。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为农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动这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农村二次改水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将农村二次改水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配套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将消除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作为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农民健康安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争取用2-3年的时间,按照新标准全面完成我市农村改水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配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农村二次改水工作涉及水利、卫生、国土、规划、建设、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全力促进农村改水工作的实施,建立行之有效的水服务管理体系。

三、统筹规划,实现区域联网供水。做好农村二次改水规划工作,逐步改变农村水厂规模小、效益差,管网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的现状。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在制定乡镇建设规划时,兼顾农村水厂联网供水的发展趋势,合理设置居民点,尽可能使农民的居住地相对集中,尽快实现以乡镇或片区为主的大型区域供水方式,为农村水厂的规范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切实保护农村水源地环境,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和预警。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整合环保、水利、建设、卫生以及制水企业水质监测分析的力量,统一规范、合理分工、信息共享、数据统一发布。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或与相邻地区签订应急供水协议,保证应急用水。

五、增加经费投入,保证水质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农村水厂给与必要的经费和政策扶持,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改善水厂的设施设备,有效防止以水为媒介的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扩散。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对水质部分常规指标进行自检,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安排农村饮用水监测专项经费,保证卫生部门人员、交通、检验成本等必要的经费开支,添置相关的仪器设备,使农村水厂的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检验项目和频率全部符合规范要求。  

(该篇为民革市委在政协淮安市六届三次会议上的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