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10日在台北举行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第五次例会,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和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担任召集人,大陆方面由经合会首席代表、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主谈,台湾方面由经合会首席代表卓士昭主谈。双方回顾了经合会第四次例会以来各小组工作情况,总结了两岸经济合作取得的进展,评估了ECFA早期收获实施成效,规划了未来各项工作,并就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了意见。
一是早期收获成效持续显现。
今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产品全部降为零关税,双方贸易额、减免关税及核发原产地证书数量持续增加。据大陆海关统计,今年1-10月,自台湾进口ECFA早收计划产品中,共减免关税5.5亿美元。截止2013年10月底,自台湾进口ECFA早收计划产品累计减免关税约12亿美元。据台湾海关统计,今年1-10月,自大陆进口ECFA早收计划产品中,共减免关税超过5000万美元。截止2013年10月底,自大陆进口ECFA早收计划产品累计减免关税超过1.2亿美元。
截至2013年10月底,据大陆方面统计,ECFA服务贸易早期收获非金融领域共有216家台湾企业受惠,合同投资金额9.53亿美元;台资金融机构共40家次受惠;9家台湾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有效期为1年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上映了14部台湾影片。据台湾方面统计,台方核准陆资赴台投资中,非金融企业共有95件,投资或增资金额约1.4亿美元;金融机构共3家,投资金额约1.4亿美元。
二是下设小组工作进展顺利。
服务贸易小组相互理解、相向而行,及时完成商谈工作,于今年6月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有利于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增进双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未来将推动服务贸易协议尽快生效。
货物贸易小组持续推进商谈进程,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在协议文本方面,双方同意包括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等内容,其中原产地规则及海关程序已基本完成,其余内容也有较大进展。在市场开放方面,双方就产品降税安排、市场开放比例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等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就彼此重点关注产品进行了沟通,安排了产业对口协商。由于涉及各自产业利益,还需更多时间协调和沟通,双方将努力推动完成商谈进程。
投资小组细化落实投保协议,建立了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和投资咨询机制,积极协调处理投资人申诉案件并跟踪进展情况,目前已召开2次工作会议,回顾协议执行情况,提高协处案件处理效率。双方交换了"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及"代位机构"名单。在完善相关规定方面,陆方已发布实施《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在P-G投资争端调解机制方面,双方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均已制定调解规则草案,陆方并将积极推动有关投资争端调解协议司法解释的发布。双方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投资便利化,促进双向投资。
争端解决小组,双方已就前言、适用范围、时间期限、专家审议组职能、专家审议组报告等方面内容达成诸多共识。双方将共同努力,本着求同化异、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推动协商进程,适时达成协议。
海关合作小组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成立了5个专家组,设立了对口联络窗口,进行了讯息交流,及时解决了货物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就明年建立并运行ECFA货物贸易有关的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并就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做出安排,为ECFA货物贸易提供更便捷与安全的环境。
产业合作小组积极推动有关领域产业合作,在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显示产业及汽车等五个分组取得较大成绩,并成立纺织分组。LED照明分组,将持续推进两岸LED照明共通技术规范以及接口标准的合作,加快两岸实验室比对工作,推进LED照明产品检测互认,深入探讨并制定MOCVD、荧光粉的合作模式与执行方案;无线城市分组,将持续推动成都、宁波及福州(含平潭)试点与TD-LTE产业合作,继续加强4G/TD-LTE技术、标准和产业合作,协助台湾持续完善现有4G/TD-LTE试验网,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冷链物流分组,作为示范案例设计具有可复制性的产业链整合模式,扩大试点范围,持续建置节能高效冷库、引入食品加工创新技术、强化物流集散机能,利用两岸联盟优势,加速搭建合作平台;显示产业分组,双方将继续加强投资和产业链合作,带动两岸产业共同发展,继续就智能电视、面板零部件等相关标准加强合作,推动标准化共同研究;汽车(含电动车)产业分组,将继续加强在大客车技术、产品及市场方面合作,落实杭州为试点示范城市,依台湾产业需求合作设计、制造,共同拓展台湾和国际市场,并推动车辆简化验证程序;园区合作,双方将以两岸园区为平台,推动产业交流、产业链延伸与配套,并积极推动两岸规划建设的特定区域的对接与合作。
关于经贸社团互设机构,按照双方达成的共识,大陆机电商会已在台北设立了办事处,台湾贸易中心在大陆设立了上海、北京、广州、青岛四个代表处,对促进两岸行业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将尽快启动第二家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大陆为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海贸会),台方为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电电公会),争取办事机构明年上半年挂牌。
三是深入交流共同关心议题。
双方对电子商务发展议题进行了探讨,就电子商务商品检验、商品快速通关、电商企业设立程序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并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促进两岸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大陆方面介绍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其他对台经贸合作区的情况及政策;台湾方面介绍了自由经济示范区相关情况,双方均希望在上述领域加强交流、扩大合作,助力未来两岸经济功能区互利双赢。
大陆方面经合会首席代表高燕对经合会未来工作提出"六个继续",继续巩固早期收获成果、继续落实已签署协议、继续推进ECFA后续商谈、继续开拓产业合作领域、继续推动经贸社团互设机构、继续构建合作平台。
台湾方面经合会首席代表卓士昭表示,本次会议,双方肯定各项议题的推动成果,特别是完成签署服贸协议,以及积极推动其他ECFA后续协商。双方亦透过经合会平台,增进对彼此经贸政策之了解。期许双方团队持续努力,及早完成货品贸易及争端解决协议协商,落实并加强推动各项经济合作事项,增进双方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并促进两岸经贸良性互动与发展。
双方均认为,面对世界经济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和区域经济整合的现实,两岸经合会需加强沟通协调,回应企业需求,围绕"完善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落实合作措施、体现合作效益"的目标,不懈努力,真诚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促进两岸经济竞争力不断提升,为两岸同胞创造更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