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集体提案—强化乡村建筑特色 努力形成淮安新风格

发布时间:14-04-17 字体:【  】  【关闭窗口】
强化乡村建筑特色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美丽淮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城乡一体化的加快推进,很多村民自建了住房,近10年来各地也致力于中心村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部分地区尝试了借鉴徽派建筑、江南建筑风格营建集中居住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方面本地传统建筑形式的元素和符号没有得到保留和继承,另一方面受经济水平、审美意识等因素影响,乡村建筑普遍面临布局"散"、造型"俗"、质量"次"、人才"缺"的困境,政府统建的模仿城市住宅,有"千村一面"之势,村民自建的则缺乏必要设计指导,各显神通,五花八门,乡村建筑向着两个极端发展,严重不符合城乡一体化历史进程的要求和群众对美丽乡村的期待,让人担忧。
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为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既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当下,更应强化淮安乡村建筑特色设计、营建,努力打造具有鲜明淮安风格的乡村建筑。
一、科学规划引领,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要以市委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探索建设农业产业形态、农民居住形态、农村文化形态和自然生态‘四态一体、共融发展’的新农村综合体"为总要求,不断提高乡村规划水平。一是切实做好乡镇规划的修编工作,理顺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加强管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二是深化村域规划,依照乡镇总体规划,综合分析村域经济状况、人口情况、农业耕作半径、交通等因素,深化村域内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等内容,引导资源合理利用。三是加快推进中心村和集中居住点建设健康发展。科学选点,新建村庄要与县、市乃至全省、全国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农田保护建设等规划相衔接。对于现状规模较大、建筑质量较好、配套较全的自然村,尽可能合理保留,减少动迁。四是尽快启动、大力推进新一轮撤乡并镇,以行政区划调整带动建设规划。成熟一地,推进一地,分步实施。
二、开展乡村建筑特色研究,形成便于推广的乡村建筑设计方案。淮安传统民居以"青砖灰瓦"为显要特点,古朴、浑厚、庄重,同时结构、布局、装饰各有讲究。在当今农村复制淮安古民居已然不现实,但其中的一些要素不应被抛弃。一是开展乡村建筑特色研究,深入研究淮安传统民居特点,提炼特色要素,结合当今通行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艺,通过研究提升和设计创新,形成简单易行,便于推广的特色乡村建筑设计方案。二是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尽快编制适合实际的乡村建筑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具体指导乡村建设。三是要注重特点特质特色,充分挖掘地方特质,结合地方地形、资源、产业等特点,对建筑配套的院落、绿化、景观进行特色设计,在较大区域甚至一个县域范围内,选择一种模式,如文化保护型、水乡风情型、山村风貌型、田园风光型,对整体格调、色调进行统一规划,严格规划管理,避免出现花里胡哨的装饰,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四是要有历史使命感,乡村建筑风格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短时间内轻易实现,但今天的规划建设就是未来的历史遗存,特色规划建设就是淮安未来文化历史沉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三、加强对乡村建筑市场的引导、监管,提高乡村建筑质量。一是要将乡村建筑市场纳入市建筑市场统一管理,针对乡村建筑材料低劣、管理混乱、不少施工队无资质、无图纸等情况加强引导,监管,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安全。二是应允许部分有积极性的农民在规划区域内自建房,政府做好设计师和监理师的角色,让自建房屋选址、设计合规划,质量、配套达要求。三是要大力推行统建、代建制,更大效率地统一快速推进,严格按标准建设好水、电、气、信息化、排污等"看不见的工程",减轻群众操劳。四是要避免由于建设过程中学不到位、建不到位、模仿不到位而出现的建筑质量差、观感差等现象。
四、发挥主导、主体作用,培养一大批乡村建设专业技术人才。一是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政策制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资源整合、规划引领、市场监管、乡村干部培训等方面有所作为。二是要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主体作用。农民是乡村建设的最直接参与者和享用者。要多征询农民意见,取得拥护和支持,同时开展文化宣传,提高农民的文明意识、契约精神、法制精神和整体素质。三是配置乡村规划师、设计师,选派一批有智慧、有责任感的规划、设计专业人才沉下心来研究与实践,收集规划基础资料,提出有见地、符合实际的规划、设计方案。四是通过引入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带动乡村建造师、高水平建筑工人队伍建设,逐步用专业公司取代无资质的施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