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七届二次全会集体提案—关于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发布时间:13-10-11 字体:【  】  【关闭窗口】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呈加速之势,已成为现代社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2012年9月,全市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106家,其中社会团体11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66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4.2个。大量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提供各种专业性服务,既满足了不同群体的需求,弥补了政府和市场功能的不足,也使社会组织在大量社会管理实践中经受了锻炼,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我市社会组织建设和参与社会管理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社会组织总体发展仍然落后。我市社会组织总量在全省排名靠后,且社会组织的总体规模不大,资产规模普遍较小,运作水平不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滞后,服务总量与服务层次都满足不了不断增加的现实需求。二是社会组织行政色彩较浓。目前我市参与社会管理较为充分的社会组织大部分为政府背景较强的组织,这些组织无论从人员构成还是组织管理上都有着浓厚的行政色彩。这类社会组织相对封闭,普通民众很难参与其中。三是缺乏草根组织充分参与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草根组织由普通民众自发组织成立,由于缺乏有效的参与机制, 难以找到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和渠道。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要正确认识社会组织所具有的分担政府事务、发展经济、服务公民的利益诉求、调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功能,将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具体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动组织孵化。社会组织的发展培育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与引导,政府设立孵化基地,对社会组织基本能力建设,如人员培训、技术提升、设施改善等进行投资,以帮助社会组织尽快走上正轨,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三、转变社会组织管理模式,弱化行政色彩。面向全社会吸引人才,提高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改变社会组织行政色彩较浓的问题。引导社会组织大力开展创投,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的注入。鼓励开展一定的营利活动,创收资金用于自身发展和社会事业,减少和逐步取消社会捐助和政府拨款。完善社会组织人事制度,通过聘用职业经理人对组织资金运作进行管理,实现投资人和管理人相分离。
四、理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搭建集登记办理、监督管理和信息交流为一体的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组织社会活动,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简化登记流程,让大量社区草根组织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