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市委关于转发《民革江苏省委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4-03-18 字体:【  】  【关闭窗口】
各基层组织:
  《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转发。请各总支、支部依据活动方案,联系各自实际,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精细化设计、部署、开展,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报民革淮安市委。
 
 
      民革淮安市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民革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2013年12月20日民革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民革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在民革全党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根据民革中央和中共江苏省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民革工作实际,现就我省民革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新一轮政治交接的必然要求,是增进政治共识的核心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民革工作的有力牵引。学习实践活动,以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为引领,不断增强民革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江苏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学习实践活动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骨干成员为重点,把学习中共十八大精神作为一以贯之的主要内容,根据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任务要求,以及民革省委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实践重点,不断充实并丰富活动内涵和形式。
  2、坚持自我教育。体现"自觉、自主、自为",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坚持正面引导。突出思想引领,把握活动导向,展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良好局面,展示民革广大党员积极履职尽责、发挥优势作用的好形象、好作风。
  4、坚持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经验,紧密结合民革党员思想实际,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四种能力建设,注重从政治角度思考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突出民革特色,与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系统地学习民革章程、加强民革党史学习研究结合起来。以民革章程的要求规范民革组织的运行和党员的政治行为,以民革前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宝贵经验,追求进步、崇尚真理的高尚风范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资源,激励和引导民革党员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奋斗。
  三、活动主题
  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统一思想认识、传承政治薪火,继承优良传统、巩固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民革中央要求,从江苏实际出发,2014年至2017年,民革省委每年突出一个工作重点,在全省各级民革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中有重点、分层次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2014年,以改进思想作风为重点,把自身建设提到新高度。借鉴中共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重点从改进和转变作风入手,推动民革省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机关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在社会上树立更好形象,在党员中树立更高威望。
  2015年,以推动履职尽责为重点,从发挥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入手,总结、研究、探索和创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参政的广泛性、议政的有效性和监督的严肃性。坚持从增进社会和谐、扩大社会影响入手,创新履职尽责的形式和载体,汇集智慧、凝聚力量,参与到实现"两个率先"的伟大征程中来,在实践中树立政党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多党合作制度的特色和优势的认识,不断提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以强化组织建设为重点,从推进政治交接、继承优良传统入手,指导民革市级组织搞好换届;筹备民革省级组织换届工作,为选好配强新一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顺利实现组织人事新老交替提供组织保证。
  2017年,以总结提高为重点,组织专题研讨座谈,联系各级组织换届工作实际,回顾总结民革省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转化活动成果。
  四、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四个方面的内容:
  1、中共十八大及以来的重要会议精神;
  2、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当前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3、多党合作的历史和优良传统;
  4、民革章程和民革党史。
  学习的主要形式:
  1、教育宣讲。充分发挥民革省委学习与理论研究委员会的作用,邀请专家学者解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国家改革发展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形势报告等,邀请民革中央领导以讲座、讲学等形式,进行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传统教育。
  2、观摩学习。组织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观全国、全省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革党史教育基地,瞻仰先辈风范、了解统战历史。
  3、典型教育。发现、树立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收集整理先进人物事迹并汇编成书,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收听收看典型事迹。
  五、组织实施
  1、民革全省各级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做好活动计划。
  2、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搞好经验交流,以鲜活的经验、生动的案例,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3、民革全省各级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民革省委报告。